2006年是贯彻实施《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2006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导红十字会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和《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业务,推动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2006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继续理顺地市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切实加强灾害应急管理、卫生救护和宣传筹资工作,加大推动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试点及建立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工作的力度,扎实提高各项业务工作水平,不断拓展新的领域,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一、大力推进地市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继续推进地市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的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全国75%的地市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机构健全、队伍精干、独立自主、运转良好的工作机制。
2、加强对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调查研究,总结县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的模式及经验,并逐步加以推广。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制定《中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增长10%以上的目标。加强对基层组织的分类指导。修订《中国红十字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编写《中国红十字基层干部培训手册》。
4、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壮大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队伍。2006年全国红十字会员增长10%,发展10万名志愿工作者。制定《红十字志愿服务五年发展规划》。下发《进一步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5、贯彻落实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红十字组织,争取年内增长10%以上。编辑出版《中国红十字青少年手册》。开展对红十字模范校的评选工作。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加大宣传筹资力度
6、召开“五五”普法电视电话动员会,制定《中国红十字会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将《红十字会法》纳入当地“五五”普法总体规划。
7、积极争取并配合当地人大、政协,开展实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地方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条例)的执法检查和考察。举办“纪念《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活动。
8、开展与《红十字会法》相关的地方及专业法规研讨。推动海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和法规性文件。继续推动制定遗体(器官)捐献的地方性法规。
9、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的意见》。建立社会化宣传工作机制,宣传重点放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知晓红十字会、支持红十字会、参与红十字会工作上。召开宣传工作向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深入的研讨会与经验交流会。“五八”世界红十字日期间举办“红十字博爱节”。
10、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拓宽募捐渠道,加强与国内大型企业和在华跨国公司的沟通、联系与合作,加大会费收缴力度。推动各级红十字会不断提高自身救助实力。
11、加强宣传、筹资队伍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宣传、筹资两个工作委员会的作用,举办宣传、筹资骨干培训班。提高宣传、筹资工作的策划能力和整体水平。制作一些好的宣传品。
12、做好人道法传播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争取政策,开拓救灾、救护、救助工作的新局面
13、加强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灾害救援反应能力。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细则》,提高红十字会应急反应能力。各省级红十字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纳入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体系。配合政府做好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积极探索紧急救助和经常性救助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并组建中国红十字会紧急救援队,以适应国内外紧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4、加强备灾救灾工作制度建设和队伍培训。修订《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编写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管理干部培训教材。
15、与卫生部联合召开全国红十字卫生救护工作会议。制定红十字卫生救护工作规划。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红十字会开展卫生救护工作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推进卫生救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16、完成2006年卫生救护培训计划。加强卫生救护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争取在2008年奥运会承办城市开展现场卫生救护和场外志愿服务工作。
17、深入开展“红十字关爱进社区”活动。组织第二批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区)评审表彰活动。继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努力配合政府做好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
四、推动新农合及医疗救助试点和建立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扎实做好其他各项业务工作
18、落实新农合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制定开展参与新农合及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方案,并纳入政府新农合医疗救助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适时召开新农合试点市、县座谈会和经验推广会。
19、推动建立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制度。推广工作比较成熟的省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扩大建立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制度的省份和城市。
20、加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建设和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2006年完成14万人份新增志愿捐献者的HLA分型及入库工作。举办首届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年会。继续推动遗体捐献工作。
21、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预防控制等工作。配合政府做好2004-2005年度无偿献血表彰工作。落实《中国红十字会2005—2009年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规划》,指导各省级分会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开展对命(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调研,修改有关规章。
五、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做好国际和台港澳工作
22、继续加强与红十字国际组织,各国红十字会,港、澳红十字会,台湾红十字组织和其他国际团体组织的多边和双边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探索和开拓更广阔和深入的合作交流领域和渠道。协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的对外交往工作。积极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工作。
23、发挥我会作为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和联合会的工作。加强与周边国家和重点国家红十字会的交往与合作,努力争取新的项目和外援,为国内重点工作服务。
24、加强与香港、澳门红十字会的联系与合作,将交流合作引向深入、务实的业务领域。进一步推进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继续开拓并做好两岸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工作。召开对台工作座谈会。举办海峡两岸、港澳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竞赛。组织香港、澳门、台湾红十字青少年到贫困山区开展服务,举办海峡两岸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
25、积极争取引进项目。发展与主要伙伴国红十字会的合作,积极筹集项目资金,并有目的性地发展新的捐助者,开发新的项目领域。制定《中国红十字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计划地开展项目管理培训工作,加强省与省之间的交流活动,共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红十字会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26、重视对红十字会工作自身规律的研究,使业务工作向专业化、纵深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制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使各级红十字会工作达到规范化要求。
27、探索建立红十字工作评估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评价指标系统,完善中国红十字会统计制度。
28、加强各级红十字会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在理顺各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时,要重视选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干部担任各级红十字会的主要领导,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管理的科学性。
29、加强各级红十字会人力资源的发展,优化红十字会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红十字会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有能力、有活力、有奉献精神的红十字会干部队伍。
30、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强资金监管工作。在总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彩票公益金“十五”计划成果的基础上,做好接受公益金项目宣传和向社会公告的工作;全面启动彩票公益金“十一五”规划,完善和规范项目管理,落实2006年彩票公益金项目目标。